北风萧萧中,季逢青突然觉得在酒店看元旦晚会直播也挺好的。
    当这场烟花秀结束的时候,季逢青终于松了口气,眼神幽怨的看着她俩,“我觉得你俩该给我借个轮椅把我送回去。”
    白鞋上遍布各式各样且深浅不一的鞋印,这是季逢青最宝贝的一双鞋,因为白色不好洗,这人也不喜欢洗鞋,所以这双鞋大多数时候是被他摆着看的。
    池妤:“好时尚的脏脏鞋。”
    小朱:“对,好时尚,现在流行的就是这种看起来被人踩过没洗的鞋,这鞋真好看!”
    天黑,正是说瞎话的好时间。
    季逢青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的鞋,“那给你俩一人分一只?”
    “你俩要是喜欢,我可以卖给你们,不过看在我们是自己人的份上,就八折,怎么样?要是没别的问题,现在就能转账给我,我手机还有电,充满了带出来的。”
    最后钱没转,鞋也没脱,是以两串冰糖葫芦完美解决这件事的。
    季逢青,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,从来没有吃过糖葫芦,眼巴巴的看着别的小朋友手里拿着糖葫芦,以为自己表现的很矜持,直到池妤走近卖糖葫芦的小贩跟前他才反应过来。
    池妤该不会也没吃过糖葫芦吧?看来池妤的样子,她应该很向往那些糖葫芦,出于接受之前的假意拒绝,季逢青在池妤付钱之前适时的开口了,“我不吃,这都是小孩子吃的,我从来不吃这种东西,你们俩吃就好。”
    他虽然这样说了,但池妤肯定会买三串的!
    他相信池妤。
    “行,那就两串。”
    季逢青:错信了。
    直到走出好远,季逢青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扛着大糖葫芦串的商贩,那个商贩肯定很幸福吧,每天都有糖葫芦,不过也不能每天吃,现在看牙可贵了…在大糖葫芦串的对比下,池妤手上的小糖葫芦串就不是那么的引人注目,但这不影响另一个人偷偷看。
    终于在第四次假装不经意看到糖葫芦的时候,季逢青煞有其事的问池妤,“你俩怎么不吃?”
    “现在又不想吃了,待会儿回去给苏括吃吧,他应该很少吃这种东西。”
    季逢青:我也很少吃这种东西!
    !
    为什么不给我?!
    !
    但骄傲的花孔雀短时间内是不会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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