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胡人部落,便是一个小型的社会。
    部落越是强盛,其内部的分工就越是明确。
    最核心的是军事贵族和巫师,外围的是工匠等手工业者,最底层的便是普通的牧民。
    乞扶莫于的部落也是一样。
    将部落之中的士兵送给尔朱荣后,还剩下两万五千余人。
    贾思勰这几日可谓开心坏了。
    与太平村中那些满脑子想着打打杀杀的汉人不同,贾思勰惊讶的现,这些胡人意外的有些多才多艺。
    他们会畜牧,会治兽病,会作酪,会酿酒,会营垒,会打铁……
    尽管这些胡人的技艺在贾思勰看来,并不算精湛。
    对于贾思勰教授他们的技能,这些胡人也并不抵触。
    最让贾思勰欣慰的是,他们甚至愿意种田!
    “军主的营中有高人啊!”
    刘贵跟在李爽身后,看着秩序井然的营地,感叹道。
    李爽笑着问道:
    “何以见之?”
    刘贵指了指不远处正在牧羊蓄马的牧民,言道:
    “平城周围的胡人,往往勇武有余,可不善经营。
    军主刚刚接手乞扶莫于的部落,部落之中的部民却没有一点慌乱之象,各有所安。
    且在下一路走来,牧民生产,颇有章法,不似胡人所为。”
    刘贵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。
    他是匈奴人,父亲曾经坐到了肆州刺史,年少时也曾游历过洛阳,见识过这天下第一等的风物。
    刘贵从内心之中是看不上这些还没有汉化的胡人的,认为他们野蛮,粗俗。
    不过洛阳这个圈子,并不是所有人都挤得进去的。
    能进去的只有鲜卑的宗室、外戚和汉人的世家门阀子弟。
    他一个匈奴人,属于外围之中的外围。
    刘贵在洛阳待不下去后,只能回到老家,凭借着自己父亲曾经的肆州刺史的关系,做些买卖。
    适逢六镇叛乱,刘贵想起了他的好友高欢曾经所说的天下将乱之言,动起了心思。
    他找上了李爽,便是认为这位在北秀容名声大噪的军主大野爽,比尔朱荣更需要他。
    李爽走到了一座大帐前,掀开了帐门,偌大的帐篷之中,坐了百余人。
    为者,便是贾思勰。
    他此刻正穿着一身短袄,和大帐之中其余的胡人一样,磨着骨头。
    贾思勰研究的很认真,并没有意识到有外人进来。
    “这便是你说的高人!”
    李爽指了指贾思勰,刘贵看着那个人群之中平平无奇的贾思勰,也有些惊奇了,眼前这个呆子像是个高人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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